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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四川省委办公室文件
川青办〔2021〕1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团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禁毒工作部署,切实服务全省青少年健康成长,现就全省共青团服务禁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抓好统筹结合

要深刻认识做好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对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将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作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融入到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当中,统筹安排、系统谋划、共同推进。一是教育要聚焦青少年辨别是非能力不强,特别是对毒品导致心理、生理的严重危害缺乏认识等问题,将青少年心理疏导、生命教育与禁毒宣传教育相结合,共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二是各市(州)团委要结合“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联合检察部门,有效培育青少年司法社工服务机构,积极开展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等工作,将禁毒宣传教育融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三是要切实发挥“童伴计划”项目平台作用,加强留守儿童禁毒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留守儿童识毒、拒毒、防毒意识和能力。四是把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纳入各地团课、队课的重要内容,广泛发动基层团组织和少先队,通过线下邀请禁毒民警、法治副校长现场授课,线上依托少先队微博、微信公众号普及禁毒知识等方式,广泛开展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二、突出重点,加强示范引领

要根据各地禁毒工作的总体安排和工作重点,把握青少年禁毒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品牌活动,切实提升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实效。一是大力加强网上禁毒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四川共青团”微博等全省共青团新媒体矩阵优势,广泛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宣传、禁毒工作优秀作品推广和禁毒知识普及。要用好“四川禁毒”微信公众号“资料库”内容,切实提高宣传教育效果。二是广泛开展禁毒志愿服务活动。要充分用好“志愿四川”平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禁毒志愿者,结合“爱在社区”“靓在乡村”志愿服务品牌项目,积极组织动员志愿者走进社区、乡村开展“远离毒品,健康生活”志愿服务。三是创新高校大学生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载体。聚焦高校大学生群体,组织高校社团统筹利用各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等资源,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等主题活动。依托“三下乡”等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适时进入社区、农村开展禁毒宣讲教育活动。

三、立足长远,强化机制建设

要充分发挥禁毒委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完善机制,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形成服务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协同机制,确保工作实效。一是构建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机制。要主动加强与地方禁毒委及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适时掌握本地毒情态势,构建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机制。对于青少年涉毒情况,要及时优化宣传教育工作方式,做好个案服务。二是构建动态有效的舆情研判机制。配合地方禁毒委及职能部门,及时开展青少年涉毒违法犯罪等舆情研判和动态分析,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和救济措施。三是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联动机制。要落实未保委、重点人群组等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单位职责,加强与律师协会、社会组织、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共同推进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形成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

各地要注重发掘、提炼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及时收集工作案例和数据,并形成简要材料,从9月开始,于每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连同《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月度统计表》(详见附件)一并报送团省委权益部。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评价。

联系人:团省委权益部宋徉028-86691171,邮箱:scqyb7531@sina.com。

 

附件: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月度统计表

 

 

                                            共青团四川省委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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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打字室 拟稿:权益部 来源:权益部 点击:50609 更新时间:202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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